(主观题)承包人承担某堤防工程,工程项目的内容为堤段Ⅰ(土石结构)和堤段Ⅱ(混凝土结构),合同双方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合同。签约合同价为600万元,合同工期为120天。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60%时,从当月开始,在2个月内平均扣回。(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保留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按5%预留。
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
[图1]
由于发包人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导致“堤段Ⅱ混凝土浇筑”推迟5天完成,增加费用5万元。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向发包人提交了延长工期5天,补偿费用5万元的索赔申请报告。
根据“堤段Ⅰ堤身填筑”工程量统计表绘制的工程进度曲线如下。
[图2]
监理机构确认的1~4月份的工程进度款如下表。
[图3]
注:监理机构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中已含索赔的费用。
计算3月份应支付的工程款。
答案:工程预付款:600×10%=60万元 2月底工程进度款累计分别达到签约合同价的43.8%[img]https://zhenti.oss-cn-qingdao.aliyuncs.com/tiku/2019/06/02/erjian/66/7.png[/img]。 3月底工程进度款累计分别达到签约合同价的78.O%[img]https://zhenti.oss-cn-qingdao.aliyuncs.com/tiku/2019/06/02/erjian/66/8.png[/img]。 按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应从3月份开始起扣。 3月份,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30万元 保留金预留金额:205×5%=10.25万元 应支付工程款金额:205-30-10.25=164.75万元 或者:应支付的工程款 205-600×10%÷2-205×5%=164.75万元
解析:这是一道有关工程款结算的题目,考核有关工程预付款预付与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工程进度款等计算。 按合同约定,计算有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