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A公司中标承建一项热力站安装工程,该热力站位于某公共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一次给回水设计温度为125℃/65℃,二次给回水设计温度为80℃/60℃,设计压力为1.6MPa;热力站主要设备包括板式换热器、过滤器、循环水泵、补水泵、水处理器、控制器、温控阀等;采取整体隔声降噪综合处理,热力站系统工作原理如图4所示。
[图1]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安装工程开始前,A公司与公共建筑物的土建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对预埋吊点、设备基础、预留套管(孔洞)进行了复验,划定了纵向、横向安装基准线和标高基准点,并办理了书面交接手续。设备基础复验项目包括纵轴线和横轴线的坐标位置、基础面上的预埋钢板和基础平面的水平度、基础垂直度、外形尺寸、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线位置。
事件二:鉴于工程的专业性较强,A公司决定将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且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下属B公司来完成。
事件三:为方便施工,B公司进场后拟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搬运设备的临时承力构件,并征得了建设、监理单位的同意。
事件四: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对热力站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资料中施工单位一栏均填写B公司,且A公司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A公司与B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问题:
结合事件二和事件四,说明A公司和B公司的违规之处。
答案:A公司违规之处:①A公司将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B公司来完成,并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属于违法转包。 ②A公司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也视为转包工程。 B公司违规之处:①施工资料中施工单位一栏均填写B公司,应填写总包公司名称。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