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根据现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有关规定,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A.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B. 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C. 已办理报建手续
D. 项目已列入水利建设投资计划
E. 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答案:ABDE
解析: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建手续。 注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一项水利行政许可,水利部1998年7月8日曾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1998]275号)。根据《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5号),废止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1998]275号),所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停止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行政许可要求,故“已办理报建手续” 已经不是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准备的条件之一。 故本题应选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