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甲公司为一上市集团公司,原持有乙公司 30% 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 20×3 年及 20×4 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20×3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丙公司处受让乙公司 50% 股权,受让价格为13 000 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 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20 000 万元(含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2 000 万元),除原未确认入账的无形 资产外,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无形资产系一项商标权,自购买日开始尚可使用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 股权后,共计持有乙公司80% 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 股权时,所持乙公司30% 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 400 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4 500 万元,损益调整为870 万元,其他权益变动为30 万元;公允价值为 6 200 万元。
(2)20×3 年 1 月 1 日,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18 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5 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100 万元,盈余公积为29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 610 万元。20×3 年度,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500 万元,当期发生可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60 万元。
(3)20×4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的 70%,转让价格为 20 000 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出售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剩余10% 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 500 万元。转让乙公司70%股权后,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其他相关资料:
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 股权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无任何关联方交易。
乙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0×3 年度 及 20×4 年度,乙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20×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乙公司50% 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解析: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6 200 - 5 400 + 30 = 8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