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B. 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C. 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D. 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答案:A
解析: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选项 A 正确);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