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孙某不承担责任
B. 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 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定的,内部约定不能推翻法定)。 【技巧点拨】入伙、退伙债务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