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经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交换日,甲公司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甲公司将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双方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手续。经评估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81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假定不考虑专利技术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甲公司换入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
A.641万元
B.781万元
C.819万元
D.900万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换入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支付的补价=700+700×17%+81=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