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律在何种时间范围、何种空间范围内,对何种人、何种事项具有效力。
法的效力可以分为三种,即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1、法的对象效力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以下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是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2)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即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该原则为多数国家(包括我国)所采用。
根据我国法律,对象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但是,这里存在着适用中国法律与适用所在国法律的关系问题。对此,应当根据法律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这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
2、法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也即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通常有三种空间效力范围:
第一,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即在一国主权所及全部领域有效,包括属于主权范围的全部领陆、领空、领水,也包括该国驻外使馆和在境外航行的飞机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
第二,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地方性法律、法规仅在一定行政区域有效,如中国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一是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是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但它们本身规定只在某一地区生效,因而也只在该地区发生法的效力。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特区的立法就只适用于一定的经济特区。
第三,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如涉及民事、贸易和婚姻家庭的法律。一国法的域外效力范围,由国家之间的条约加以确定,或由法本身明文规定。
3、法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法的生效时间
主要有三种:
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③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
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
①明示废止: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
②默示废止: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内容与已生效的新法抵触的,旧的法律法规自动失效。
(3)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例题】
1. (单选题)法律终止生效时间是法律规范终止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关于法的效力的终止,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布原有法律作废,原有法律的效力终止
B. 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法律的效力终止
C. 有关部门颁布专门文件宣布废止某法律,法律的效力终止
D. 某法律不再适应实践中的新情况,法律的效力自然终止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法律终止生效时间是法律规范终止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亦称“法律的失效时间”。法的效力的终止情况:①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与新法律的名称和涉及的问题相重叠的旧法律失去效力。②某一法律制定时即规定了该法的生效期限,或者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适用。如果期限届满或者特定的条件已不存在,该项法律便自然终止效力。③相应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定、命令,宣布废除某项法律或某些条款,从宣布之日起或从该项决议、命令所规定的时间起,原有法律或原条款即停止生效。可知,ABC项符合法的效力的终止情况,D项某法律不再适应实践中的新情况时,法律的效力并不会自然终止,D项不正确,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
A. 法律编纂
B. 法律制定
C. 法律清理
D. 法律汇编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效力。法律清理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集中审查、整理,废止有关文件,决定修改有关文件,重新确认有关文件的效力。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