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320091 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2.宜用1~3级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生石灰必须经过消解或磨成生石灰粉才能使用。如果不磨成生石灰粉,用未消解的石灰或消解不完全的石灰直接拌土,一是拌和不均匀,二是与土、水反应不完全而使反应时间过长,影响工期,同时会出现长“蘑菇”现象(即石灰块与土、土中水反应后体积增大,路基隆起),影响质量。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一)材料
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级及以上矿渣硅酸盐、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得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宜为10~17。
3.粒料粒径要求
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研石、粒状矿渣等材料;用作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超过53mm。
4.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集料中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三)施工
(1)宜采用摊铺机摊铺,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压实系数。
(2)水泥稳定土自拌合至摊铺完成,不得超过3h;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3)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到达前碾压成型。
(4)宜采用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常温下成型后应经7d养护,方可在其上铺筑面层。
三、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
(三)施工
(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宜为最佳含水量±2%。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3)应在潮湿状态下养护,养护期视季节而定,常温下不宜少于7d。采用洒水养护时,应及时洒水,保持混合料湿润。
(4)采用喷洒沥青乳液养护时,应及时在乳液面撒嵌丁料。
四、质量检查
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有:集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含水量、拌合均匀性,基层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
关于无机结合料质量检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主控项目:原材料、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
一般项目:
练习题:
1.在常温条件下,水泥稳定土基层的养护时间至少应()天。
A.5
B.6
C.7
D.8
答案:C
解析:湿养养护期至少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