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价值重估工作主要是由企业、单位自身内部的工作人员来撵作的,所以确定的重估方法应简便易行,容易操作。既要解决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的问题,又要尽量减少工作量和降低工作难度。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清产校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细则”和清产棱资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统一标准目录)),确定了物价指散法、国家定价法和重置成本法三种基本的重估方法,并规定对某些进口设备可采用汇率调整法进行重估。
1、物价指数法
物价指数法是以资产购建年度的价格为定基价格,按清产棱资资产价值重估统一标准目录中所列出的价格指散,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估价的方法。对物价指散法的运用,立把资产购建时间分为1984年底以前和1984年以后两个阶段。将历年来购建的资产划分为两个时间区间,并将1984年以前购建的固定资产价格一律视为1984年的价格。后面将要讲到的国家定价法也作了这种划分。。物价指数法以1984年为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1)1984年以前购建固定资产重估原值的计算:重估后原值-帐面原值×1991年比1984年的价格指敷
(2)1984年以后购建固定资产重估原值的计算:重估原值-帐面原值×1991年比购置年度的价格指数物价指敷法在资产价值重估中有广泛的适用性,尤其适用于价格多轨和价格已经完全放开的设备价值重估。
2、国家定价法
国家定价法是根据《清产核资产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统一标准目录》列出的资产规格型号所对应的现行价格,逐项进行重新估价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基本特点是以设备购人年度的价格或1991年价格为基础,加上该项设备在购买和安装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同时考虑各项费用的上升幅度来进行估价的。对国家定价法的运用,也应把资产购建时间分为1984年以前和1984年以后的两个时间区间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1)1984年底以前购置固定资产重估原值的计算:
重估后原值-原实际购人价格+(1991年价格-1984年价格)+原实际安装费、杂费×1991年比1984年安装费上升指数
(2)1984年以后购置固定资产重估原值的计算:
重估后原值-1991年价格+原实际安装费×1991年比购置年度安装费上升指数国家定价法适用于有国家或部门和省经人民政府颁发的指令性和指导性价格的各种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的价值重估.
3、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以资产在全新情况下按现行市价的重新购建成本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复原重置成本是指采用与被重估资产相同的材料,标准、设计、技术等,以现时价格生产或审j造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成本.更新重置成本是指参照现行技术条件,按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新标准,采用现时价格来生产或制造与筏重估资产相同或同等功能的资产所需的成本.通常进行资产估价时,较多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标准.
重置成本的基本台义是被估资产按全新状态来说,在现时的价格和费用水平下要花多大代价才能生产出来。采用重置成本进行计算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成本消耗和价格、费用水平,其基本原理可用下式表示:
固定资产重估原值-∑(某项材料消耗量×该材料现价)+(原消耗工时×现行工时费用)+(原劳务消耗量x现劳务收费标准)或:
固定资产重估原值-按现行计算的直接费用+按现价计算的间接费用在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时,一般还要考虑技术进步,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以及市场上同等功能资产的现时价格等因素。
以上仅是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原理及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在重估过程中实际进行计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具体运用。重置成本法的优点是资产估价的结果比较接近资产的实际价值,可靠性较高.但由重置成本法涉及的经济参数多,因此操作难度太.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少量特殊的、价值量较大的非标准设备或企业自审j无价格的非标准设备和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后的设备.
4、汇率调整法
汇率调整法是指以原资产实际购进价格为定基价格,按外汇汇率变动幅度来确定资产重估的方法.
采用汇率调整法时,应将资产购进时间划分为1984年底以前购进和1984年以后购进两个时间区间,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1)1984年底以前购进的进口设备重估原值的计算:重估原值-帐面原值(人民币)×(1991年原进口外币的人民币平均价/1984年原进口外币的人民币平均价)
(2)1984年以后购进的进El设备重估原值的计算:重估后原值。帐面原值(人民币)×(1991年原进口外币的人民币平均价/购进年度原进口外币人民币平均价)
汇率调整法只适用于1979年至1991年进口的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又未超过原规定折旧年限的主要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