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公元前2220年—公元前2113年),偃姓(一说为嬴姓),皋氏,名繇,字庭坚。上古时期华夏部落首领,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舜因皋陶生于曲阜,皋陶姓赢(汉朝始误作偃姓),被大禹选为继承人,意外死亡,伯益继承之位。后来改李姓。
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舜、禹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又被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禹之先死了,而未能继位 。皋陶是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
历经唐虞夏(唐、虞、夏、殷、周本是地域之名,尧是以唐侯的身份承继大统、登上帝位的;舜是从虞地被举荐得以提拔重用的;禹是在夏地被启用;汤是在殷地而兴起;武王在周地起兵伐纣。)三个时代,长期担任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 一职,以正直闻名天下。相传架构了中国最早的司法制度体系(五刑、五教),采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平公正;强调“法治”与“德政”的结合,促进社会和谐,天下大治,形成“皋陶文化”,成为后世儒家和法家思想产生的重要精神渊薮之一。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公元前2113年,帝禹二年去世,时年106岁,葬于六(lù)地。大禹念及功德,封其后裔于英、六一带(今安徽省六安市),尊为六安国(蓼国)和偃国始祖以及二十四氏(皋李徐赵、伯益赢秦、江黄马舒、裴甄谷利、费廉阮骆、英莒梁寥)的鼻祖。天宝二年(743年),追封“大唐德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