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的由来及演变

台湾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这一点无须再论证。近代以来,台湾经历了被割让、再收回、又分隔的过程。台湾问题的实质就是两岸分隔分治及其解决。问题的产生及其演变,是国共内战的产物,更有其复杂的历史、民情和大国博弈等原因。台湾问题事关中国领土和主权,更有超越一般领土的民族感情,其一举一动无不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和全球华人的心。本文试对台湾问题的由来及演变进行深层次分析。

一、台湾的割让、回归与分隔

19世纪60年代初的日本,开启了明治维新,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领域,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为发展资本主义扫清了障碍,推动了日本社会的全面进步,成为日本历史的转折点。明治维新使日本由一个封闭的封建社会,成功走上近代化道路,迅速成长为亚洲及世界强国,综合国力急速上升。但日本崛起之后,迅速走上了对外扩张之路。1894年7月25日,日本不宣而战,在黄海丰岛海面偷袭大清帝国军舰,发动了甲午战争。由于制度落后、精神颓废及训练不足,貌似强大的大清王朝一败涂地,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被迫求和。1895年4月17日,两国签订《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载明将台湾岛及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台湾和澎湖列岛从此被日本所占领。可以说,这是台湾问题产生的源头,后续很多问题都与此有关。

日本战败投降后,1945年10月25日,国民党政府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在台北举行受降典礼,向日本驻台湾总督兼日军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下达第1号手令:本官奉令“接受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并接收台湾、澎湖列岛之领土、人民、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安藤利吉在签具的受领证中表示:“对于本命令及以后之一切命令、规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属与所代表之各机关部队之全体官兵,均负有完全执行之责任。”陈仪随即声明: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至此,由《马关条约》所割让、被日本强占50年的台湾澎湖列岛,正式回归祖国怀抱。

1948年底,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后,国民党政府军队精锐基本被消灭,蒋介石开始为退守台湾布局。1948年12月29日,蒋介石在下野之前发布总统令,任命爱将陈诚为台湾省主席,负责经营台湾,为后续失败撤台做准备。1949年12月7日,西南战役接近尾声,国民党政府从成都迁往台北,其中成建制撤退到台湾及沿海岛屿的军队约有50万人。后来,由于解放军进攻沿海岛屿,陆续撤至台湾本岛的国民党军队约40万人。这样,台湾在回归祖国3年多之后,与大陆分隔,并持续至今。某种程度上来看,国民党政府在内战中失败迁往台湾,是造成台湾问题的直接原因,但并不是全部原因。

二、台湾回归的国际法依据及争议

中国收回台湾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或国际公约,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是1941年12月9日,国民党政府在《对日宣战布告》中,特“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表明中国从此不再承认1895年《马关条约》的效力,收回台湾和澎湖列岛主权成为对日作战的目的之一。

二是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同时发表的《开罗宣言》,宣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的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包括热河)、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三是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首脑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四是1945年9月2日,日本与各战胜国签订的《投降书》,载明“我们(日本)兹担承日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忠实实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

上述四份文件,尤其是《开罗宣言》及确认其效力的《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链,明确同盟国在夺回台湾和澎湖群岛后,将其归还给中国。

需要说明的是,《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这4份文件,属于宣示性质,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条约及其国际法上的效力,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的。正因为如此,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即开始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立即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6月27日,美国杜鲁门发表关于朝鲜局势的声明:“共产党部队对台湾的占领,将直接威胁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及在该地区执行合法与必要职务的美国部队。据此,我己命令第七舰队阻止对台湾的任何攻击。作为这一行动的应有结果,我还要求台湾的中国政府停止对大陆的一切海空行动。第七舰队将监督此事的实行。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本的和平解决或联合国的审议”。

透过这个声明,可以看出美国政府的逻辑:首先,是对新中国采取不承认和敌视政策;其次,是刻意利用上述4份文件在国际法效力上的争议空间,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第三是以此为“法律依据”,派遣第七舰队进驻台湾。也就是说,美国是先有敌视政策,后利用国际法效力争议空间,再派遣第7舰队进驻台湾。如果没有敌视政策,也就不存在国际法效力的争议空间。因此,如果没有《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一说,同样是国民党政府迁台,美国至少是找不到派遣第7舰队进驻台湾的所谓“法律依据”。

三、新中国承继了对台主权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央已经考虑以武力解放台湾。1949年6月14日,毛泽东主席在答复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等关于第10兵团入闽时间建议的电报中指出:“请开始注意研究夺取台湾的问题,台湾是否有可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夺取,用什么方法夺取,有何办法分化台湾敌军,争取一部分站在我们方面实行里应外合,请着手研究,并将初步意见电告”。

当时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是风雨飘摇,人心浮动,军心不稳。1950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元旦社论,将解放台湾作为新中国1950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后来,蒋介石把布置在舟山群岛、海南岛的兵力撤到台湾本岛,总兵力达到40万,还招募了2万日本兵准备参与防守台湾。被中央军委任命为攻台总指挥的粟裕组织拟定了攻台方案,拟动用三野12个主力军参加攻台作战,从其他野战军抽出4个军作为预备队,总计攻台兵力为16个军,共计50万人。

由于准备工作浩大及运输船只不足,中央决定将攻台作战推迟到1951年。在此期间,1950年6月25日爆发了朝鲜战争。美国在朝鲜战争爆发的第三天,即6月27日命令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宣称“阻止对台湾的任何攻击”。中央根据形势变化,决定“支援朝鲜人民,推迟解放台湾”。从1950年7月起,新中国将军事斗争的重点转向抗美援朝。试想:如果不是美国派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攻台作战会不会成功呢?当然,历史无从假设。

在朝鲜战争期间的1951年9月8日,美国操纵相关战胜国与日本在旧金山签订了《对日和平条约》,即《旧金山和约》。由于代表权问题,新中国和在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均未参加会议。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明显不利,其第2条第2款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具体放弃后交给谁,条约没有明确,故意留下模糊空间。实际上是美国把“台湾地位未定论”塞进了条约。

1952年4月28日,中华民国与日本签订了《和平条约》,实际是确认《旧金山和约》。条约第2条规定:“日本国业已放弃对台湾及及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所有权利、权限及请求权”。这里也只说“放弃”台湾及澎湖列岛等,没有提到交还给谁。但既然条约签订的主体是中华民国政府,隐含的意思当然就是交还给中华民国。此外,在条约第3条中明确:日本及其国民在台湾及澎湖列岛财产的处置,“应由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间另商特别处理办法”。这个意思也很明确,即台湾及澎湖列岛是交给中华民国。由于种种原因,新中国对《旧金山和约》一直不予承认。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取代了国民党政府。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197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与此相对应,新中国在与所有国家的建交公报中,都有对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表述。

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及建交公报中的表述,明确表明了这样一个原则和国际法关系:新中国的建立属于新政权取代旧政权,中国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没有发生变化,中国的主权和疆域也没有改变。也就是说,新中国承继了中华民国政府的一切权利,包括主权和疆域,这自然也包括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主权等一切权利。因此,目前两岸的分隔状态,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是内战尚未完全结束。

四、大陆与台湾的几次接触

两岸分隔后,双方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都希望统一中国。大陆的口号是“解放台湾”,台湾的口号是“反攻大陆”。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基于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对台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武力解决转为武力解决与和平统一并举的方针。“一国两制”就是中央在上世纪50年代提出的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1956年前后,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毛泽东主席曾让赴港的章士钊先生转去一封给蒋介石的信,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最初构想,即:台湾为中国政府统辖的自治区,实行高度自治。后来,“一国两制”构想被成功用于解决香港回归问题。

在此期间,两岸曾于1956、1965、1973年进行了三次秘密接触,商谈和平统一问题。尤其是第二次,双方初步形成了六点共识,即:蒋介石回大陆仍任国民党总裁,定居在浙江省以外的任何一个省;蒋经国任台湾省长;除外交与军事外,其他政务由台湾省政府全权处理,20年期满再洽商;台湾不接受美国任何援助,财政上困难由北京补助;台湾海空军并入北京控制,陆军缩编为4个师;厦门和金门合并一个市;台湾现任官员官阶和待遇不变。

应当说,国共老一代领导人都有强烈的民族情怀和维护国家统一的意愿。可惜由于各种原因,这三次密谈最终还是未能取得结果。国共老一代领导人在留下深深的遗憾离世后,台湾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了。

上世纪80年代以后,两岸关系逐步解冻,开始设立并利用“白手套”,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出面处理官方“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1992年10月,两会在香港开展事务性商谈中,就如何表述一个中国问题进行了讨论,之后通过一系列函电往来,形成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一基本共识。由于有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个共识,开启了两岸的第一次公开接触,即1993年4月27-29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的会谈,即“汪辜会谈”。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两岸科技文化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两岸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和《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等四份协议。但这次及以后的会谈,主要是解决两岸交流中的具体事务,并不涉及两岸统一等重大问题。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可以循由简到难的思路,最终解决台湾问题。

五、两岸关系的演变过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纵观世界历史,统一和分裂这一对矛盾不断上演。追求独立似乎是人的天性,而大一统多是在武力之下才会形成。进入现代社会,这个规律似乎仍然存在:联合国自成立以来,成员国的数量持续增加,前期主要是殖民地独立出新的国家,后来就是国家分裂独立出新的成员。唯一的例外是东西德国的和平统一,是由历史、文化和国际形势等多种因素共同促进的,很难复制。

具体到台湾问题,有以下特殊的历史背景:

首先,台湾在甲午战争后被清王朝割让给日本,在部分台湾民众心中有种被抛弃的失落感。

其次,日本战败投降后,台湾同胞对回归祖国欢欣鼓舞,据当时报纸报道:“首府台北40余万市民,老幼俱易新装,家家遍悬彩灯,相逢道贺如迎新岁,鞭炮锣鼓之声响彻云霄,狮龙遍舞于全市,途为之塞”。但台湾回归后,由于当局施政失当,官员贪腐,加上日资撤走后经济下滑,失业严重,物价飞涨,引起台湾民众不满。1947年2月28日,台北民众为抗议军警打伤市民,爆发大规模示威游行,进而引发全岛大规模抗议。对此,国民党政府从大陆调动军队到台湾镇压,导致大量民众死亡,史称“228”事件。此时台湾回归才1年多时间,国民党政府的镇压行动令台湾民众异常悲愤,对国民党政府倍感失望,成为省籍仇恨和矛盾的起点,更成为战后台独运动的起点。

第三,国民党近50年的高压统治,特别是从1949年5月20日起,实施全省戒严长达38年,直到1987年7月15日才解除,成为人类历史上时间最长的戒严。这也使台湾民众产生了强烈的对抗情绪。

上述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台湾部分民众归属意识不强。尤其是民进党上台前后,利用上述历史背景,长期炒作、操控民意,加重了台湾民众的这种情绪。

民进党在2000年上台执政,是台湾大陆政策的一个分水岭,是从分隔转向谋求独立的标志性事件。在民进党的党纲中,开明宗义“我们的基本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声称“台湾主权独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也就是说,“台独”和建立“台湾共和国”是民进党追求的目标和行动的纲领。在民进党20多年的炒作和蛊惑下,台湾民众统一意愿逐年下降。这一点,无论是民意调查,还是民进党所得选票,都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真正的“台独”死硬分子毕竟只是少数。

六、台湾问题中的美国因素

中美自建交谈判开始,台湾始终是两国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两国建交时,主要解决了美国从台湾撤军、承认一个中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等重大问题。但美国与中国在1979年1月1日建交,卡特总统就于当年4月10日签署了《与台湾关系法》。这样一部美国的国内法,居然延伸到国际关系中,直接干涉中国内政。最为恶劣的是该法第3条所规定的两项内容:一是“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二是“美国总统将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产生的对美国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之所以说这两点极其恶劣,一是规定了在中美建交之后,美国依然可以向台湾出售武器;二是美方可以依据此条款随意干涉台湾事务。邓小平当时就认为:“《与台湾关系法》是中美关系中最大的问题,如不改变此法,中美关系恐怕很难有明显的、满意的发展。”

《与台湾关系法》的出台,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协议,干涉中国内政,招致中国的强烈反对。面对中国政府的一再抗议和交涉,美国不得不做些姿态和让步,在1982年8月17日发表的八一七公报中,承诺逐步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美国政府在公报中声明:“它(指美国政府)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八一七公报”并没有解决两国之间的根本分歧,甚至对台出售武器问题也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在国家利益面前,美国政府从来没有信义可言。为此,邓小平当时曾多次强调:对中美关系要有底线思维,要从最坏处着眼,要有关系停滞、甚至倒退的思想准备。1981年6月1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讨论台湾及中美关系问题时,邓小平再次指出:“对美国一定要有最坏情况的打算。不要怕中美关系倒退,更不要怕停滞。对在停滞、倒退的情况下如何同美国交往,要认真准备。”

实际上,自苏联解体以来,美国即开始瞄准中国。不惜一切手段,在政治、经济、军事、技术等各个领域围堵和扼制中国,成为美国的长期战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事件、南海撞机事件等,就是这个战略的具体体现。只是2001年突然发生的“911”恐袭事件,使美国将精力转向反恐。可以说,因为“911”事件,美国对中国的围堵和扼制行动推迟了大概15年。

台湾问题一直是美国手中一张重要的牌。两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战略目标完全对立:中国追求的是台海稳定与和平统一;美国追求的就是一个不和平、不稳定、不统一的台海,一直利用台湾问题来牵制和扼制中国。邓小平当年的讲话,今天仍有现实意义。中国要解决台湾问题,就必须做好应对美国挑战的准备。

美国在冲绳驻军,并且四大军种齐全,是美国在海外唯一军种齐全的军事基地,也是美军在亚太最重要的前进基地,距台湾只600多公里。当然,冲绳美军的目标有二:一为控制日本,二是对付中国。

此外,在台湾问题上,日本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一是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50年,有不少“遗民”及其后代有日本情结;二是地缘因素,日本距离台湾很近,其在距台湾东海岸仅100多公里的那国岛建立军事基地,用意何在?

七、台湾问题的未来走向

台湾问题的未来走向,无非三个选项、四种可能:独立、统一或维持现状三个选项,其中统一又有2种可能,即和平统一或武力统一。现试对独立、和平统一、武力统一、维持现状这四种可能,逐一分析如下:

独立。就历史、民族感情、两岸实力等因素考量,大陆不可能认同台湾独立,台湾也没有能力自行独立。所以,如果台湾宣布独立或类似的重大举动,必将导致战争,进而演变成武力统一。也就是说,台湾操纵独立之时,就是大陆武力统一之日。所以,台湾独立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和平统一。前文说了,台湾目前执政的是追求“台独”的民进党。这样的情况下,大陆希望和平统一,连商谈的对手都找不到。所以,在可预见的将来,和平统一的可能性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可能性极小,需要极充分的内外部条件配合。

武力统一。进入21世纪以后,两岸实力差距逐渐拉大,大陆已经居于明显优势。单纯就两岸实力对比而言,大陆完全有能力武力统一台湾。但是,有两大因素不得不考虑:一是台湾民众的感情;二是国际社会的反应。第一个因素是要考问统一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领土,还是为了台湾人民?第二个因素是要考虑美国这个外界因素,解决台湾问题不仅仅是两岸之间的事,在大国博弈的背景下,原本的两岸关系变得错综复杂,美国及其盟友才是真正需要面对的最大障碍。现阶段武力统一的条件仍不成熟。武力统一只能是万不得已时的被动选项,必须师出有名,即在台湾搞出分裂的事实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情况下,被动采取,后发制人。并且不动则已,动则迅速、有力:最好的办法采取“斩首行动”,一击瘫痪其指挥和通讯系统,不给美日以干预的时间,争取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大限度地减少平民伤亡。

维持现状。别看民进党经常喊叫“台湾独立”。但那些“台独”政客内心也很清楚:台湾宣布独立之时,就是武力统一之日。所以,嘴上高喊,行动不敢。实际上,民进党上台后,为了争取中间选民,在2001年10月20日的全代会上,通过了一份“台湾前途决议文”。这个与“党纲”同等地位的决议文承认“中华民国是独立国家”, 不再追求建立“台湾共和国”,其“台独”立场也有所后退:因为国际社会已经普遍承认新中国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客们为了聚粉丝、拉人气,必须要高喊“台独”,时常搞点小动作,频频冲撞红线,但不会也不敢在“台独”上采取重大行动。因此,对那些政客的“嘴炮”,真的没有必要在意,更没必要随其言行起舞。但也不能排除个别狂妄的台湾政客在外部势力的纵容下,冒天下之大不韪,采取极端行动。因此,大陆应当在维持现状下划定红线,昭告天下:台湾只要触及《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大陆必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综合国际形势和国情民意,现阶段的上策还是维持现状,等待时机。但国际政治风云变幻,对台湾问题必须两手准备:一是在维持现状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和平统一的方式和途径,不到最后一刻,决不能放弃和平统一的努力;二是随时做好极端事件发生的思想和行动准备,尤其是军事准备,并宁可备而不用。实际上,军事准备越充分,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就越大。毕竟,真正愿意并敢于为“台独”而战的死硬分子,能有多少?

两岸人民同属炎黄子孙,是血脉相连的骨肉同胞。台湾问题从甲午战争开始,到今天已有100多年,是历史所造成的,更有内外部因素的持续影响和发酵,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解决台湾问题需要智慧和耐心,要保持定力,立足长远,不能因国力上升而喊打喊杀,也不能放任台独势力越走越远,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尤其要承认和正视中美之间的实力差距。现阶段要做的是:对内积蓄国力,只要中国强大,台湾就永远无法分裂;对外广交朋友,改善国际环境;对台湾开放交流,争取民心。假以时日,台湾问题总有解决的办法和时机。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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