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7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0×7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增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C. 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D. 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时确认收入
答案:B
解析: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